关于开展监督检查政务平台应用情况督查的通知 |
苏粮检便函〔2018〕9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 为全面提升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信息化水平,深入推进全省粮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局领导要求,我处定于9、10月份对各地监督检查政务平台运行应用情况和粮食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的主要内容 1.监督检查政务平台系统应用情况。是否有专人负责维护,平台基础资料是否完善(执法队伍库、专业人才库和国家监督检查统计报表),资料数据是否真实准确。 2.移动终端应用与覆盖情况。各单位自行配置数量、保障措施和移动执法开展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日志和检查记录是否规范。 3.“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建立情况。各项检查事项是否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查单位;随机抽查的内容、检查信息是否及时公开。 4.粮食经营者基础库内容是否完整、准确,信息采集、审核、报送更新是否及时。 5.守法诚信评价采取的措施方法及开展跨部门联合评价情况,具体有哪些部门参与联合审核。评价结果主要应用于哪些政策性粮食经营业务活动。失信企业信息是否公开,推送当地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是否及时,是否参与跨部门联合惩戒。 二、督查时间 从9月中旬开始,10月中旬结束。每个设区市拟安排1-2天时间,具体日期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督查方法 采取听汇报、查资料、观摩平台、看现场和开座谈等方法进行。 1.听取各设区市本级平台应用运行情况和守法评价工作开展等情况汇报。 2.观摩平台运行和移动执法终端应用情况,查看设区市本级及辖区县市(区)平台基础数据资料和企业信息库完善情况及有关守法诚信评价工作材料。 3.召开座谈会(5-7人),听取对政务平台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及两个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四、督查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政务平台督查,是推动监督检查工作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主动查找不足,积极抓好落实。 2.认真准备。按照督查内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参加座谈人员,认真思考讨论课题,积极提出问有见解的意见建议。 3.严格执行作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要求。 江苏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 2018年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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