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粮食局规范储粮药剂管理 |
储粮化学药剂属有毒化学品,如管理不善,势必危及人畜安全和造成环境污染。宿城区粮食局高度重视储粮药剂的使用管理,并列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储粮化学药剂的管理和使用,区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工作的通知》,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事故发生。 一是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制度和集体管理制度,所有储粮药剂由宿城区埠子粮食储备库集中采购和集中管理;二是严格实行采购、使用审批制度,由业务股统一扎口管理;三是严格实行单位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药剂库实行专人、专库、专管的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四是严格实行奖惩制度,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施药,杜绝超标投放,对化学药剂包装物实行全数回收制度,对全部回收的保管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对不能如数回收的保管人员,加大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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