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夏季粮油收购资金筹集和管理工作的函 |
苏粮财函[2018]3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粮食局,省粮食集团: 附件1:2018年国有粮食企业夏粮收购资金需求预测表.xls附件2:2018年江苏粮食共同担保基金调查表.xlsx附件3:2018年全省国有粮食企业夏粮收购资金进度表新.xls为做好2018年夏粮收购工作,确保农民增产增收,现就认真做好2018年度夏季粮油收购资金筹集、供应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夏粮收购资金需求预测和筹集工作。各地粮食部门要结合上年收购和今年夏粮生产情况,根据今年粮食收购预案的变化,做好政策性收购与市场化收购的双重准备,分析预测地方国有粮食企业今年夏粮收购数量和资金需求数额;深入调研,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粮油收购资金中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探索多渠道融资方式,推广建立粮食共同担保基金、粮食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与其他商业银行合作等多渠道融资方式,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有序入市收购,掌握粮源,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 二、加强与中储粮直属企业、农发行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建立相关部门会商机制,通报粮食购销形势,共同研究库点申报、空仓核验、凭证发放、资金衔接等工作,为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做好准备。各级粮食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农发行,组织企业认真准备和及时报送贷款资格认定和贷款额度审批等相关申报材料,争取尽快完成当地国有粮食企业收购贷款资格认定及贷款额度审批工作。 三、加强对粮油收购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各地粮食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资金筹集和兑付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相关信贷政策,积极配合农发行等金融单位加强对收购资金的监管,控制贷款风险;严禁挤占挪用粮油收购资金,积极推行非现金结算方式,有效防范风险,切实保障资金安全。 四、扎实做好收购资金相关情况上报工作。为了解和掌握各地夏季粮油收购资金筹集、供应和使用情况,请各设区市粮食局财务处6月4日前报送2018年国有粮食企业夏粮收购资金需求预测表(附件1)和粮食共同担保基金调查表(附件2);继续开展收购五日报工作,从6月11日开始报送2018年全省国有粮食企业夏粮收购资金进度表(附件3),直至收购结束。 省局财务处联系人:殷丽丽 联系电话:025-89667065 江苏省粮食局财务处 2018年5月30日 附件:1.2018年国有粮食企业夏粮收购资金需求预测表 2.2018年江苏省粮食共同担保基金调查表 3.2018年全省国有粮食企业夏粮收购资金进度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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