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超标粮处置的几点做法 |
做好粮食安全工作,实现人民群众由“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放心”转变,是践行十九大提出的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实现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的具体行动。《江苏省超标粮食处置办法》很好地解决了超标粮问题:当粮食生产遭受污染时,由各级政府主导收购,避免出现“卖粮难”,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同时对超标粮采取专项收储、定向销售、全程监管的措施,防止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保障了粮食安全。 《江苏省超标粮食处置办法》公布后,我局党委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统一认识、明确责任。针对吴江地区历年来都存在的小麦霉菌毒素超标问题,两次召开业务科室、购销总公司和各收购库点负责人会议,认真学习领会《江苏省超标粮食处置办法》精神,并对今年夏粮收购的形势进行了分析。局主要领导向区委区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得到了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今年夏粮收购对超标粮处置的具体措施: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认真落实优质优价政策,形成正向激励机制,及时普及超标粮食的基本常识,为超标粮食的处置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落实收粮企业质量把关的第一责任。要求各收购点在第一时间快速反应,落实质量把关责任。对超标粮食严格执行分仓储存。 三是提供技术支持。我局耗资36万元,购置了12套霉菌毒素快速检测系统,监督检查科和各收购库点都配备了一套,20分钟即可完成霉菌毒素的检测。5月15日举办呕吐毒素快速检测仪培训班,邀请江苏微生物研究所专家在区粮食质量监测所对36名一线操作人员进行理论培训和实操训练。培训结束后,各收购企业组织操作人员到麦田采集小麦样品,进行实地检测,扎实提高检测能力,确保人人都会,人人都精。 四是完善收购政策。夏粮收购期间,我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江苏省超标粮食处置办法》要求,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指标的小麦,由政府主导、统一定价、粮食购销总公司负责,采取定点收购、分类储存、定向销售、全程监管的方式,解决吴江地区粮食在生产过程中遭遇污染后的销售处置问题。 五是明确费用支出。超标粮收购及处置费用,参照《吴江区地方储备粮管理运行办法》由区政府承担。以苏州市吴江粮食购销总公司为收购主体,收购资金按照“统贷统还”的原则,由我局汇同财政局向吴江农发行融资,融资利息按实际发生额由区政府财政补贴。收购的超标粮小麦由吴江粮食购销总公司按照《江苏省超标粮食处置办法》执行,具体处置价格报区政府同意后委托定向销售,定向销售价与收购价所产生的差额部分由区政府全额补贴。 吴江区粮食局 2018.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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