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组织开展“放心粮油示范店、销售店”评审活动 |
为落实贯彻《镇江市2018年“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放心粮油示范店、销售店”评审活动的通知》要求,镇江市放心消费办、市粮食行业协会、市消费者协会5月9日至11日组织开展2018年上半年“放心粮油示范店、销售店”评审活动。 按照“企业自愿、逐级申报、考核评定、媒体公示、公开授牌”的程序,联合考评组对全市22家申报创建2018年度“放心粮油示范店”、“放心粮油销售店”候选单位进行了现场考核评审。考评组现场检查了申报单位粮油商品质量、索票索证台账资料和服务管理规范等内容,并随机抽取大米样品9份。对本次考评通过的“放心粮店”,经媒体向社会公示后,将由市放心消费办、市粮食行业协会、市消费者协会授予镇江市“放心粮油示范店”、“放心粮油销售店”称号,有效期为三年。放心粮店创建评审活动,有利于推进全市放心粮油工程建设,规范、提升放心粮油经营管理水平,保障全市粮油质量安全和放心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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