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储备粮承储合同签订暨保管科长培训班在南京成功举办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苏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等规定, 11月27日,省粮食局在南京举办省级储备粮承储合同签订暨保管科长培训班,韩峰副巡视员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 韩峰指出,签订《江苏省省级储备粮包干承储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管理运作好省级储备粮,确保省级储备粮数量、质量、储存的安全。并提出要求:一是加强地方储备管理,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二是提高储备轮换效率,控制轮换经营风险;三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实行储备远程管理;四是对照自查要求,做好大清查的准备工作;五是把握好行情,掌握好时机,做好省级储备轮换工作。 全省48家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的法人代表、保管科长参加培训并就有关储备管理情况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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