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多举措抓好法治粮食建设 |
近年来,张家港市粮食局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紧紧围绕全市粮食工作中心任务,主动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粮食流通监管工作,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提升依法管粮能力,切实维护全市粮食流通市场秩序。荣获江苏省粮食系统先进集体、江苏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执法工作体系。2005年设立监督检查科,挂牌在行业管理科。2013年8月,单独设立监督检查科,挂行政服务许可科、粮食行政执法大队牌子。市粮油质量监测中心配合监督检查履行抽样检测职责。把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领导班子召开2次以上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专题部署监督检查工作,确定分管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 二、注重培训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班子每年组织2次以上集体学法。坚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制度,公务员每年保证40学时的法律知识学习,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学习的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近年来,张家港市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稳定在8人以上。目前,持有粮食监督检查证的有7人、持有江苏省行政执法证的有3人。 三、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围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订举报投诉制度、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收购资格核查制度等监督检查配套制度,不断完善执法工作体系。2010年8月开始,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13年11月,与江阴、常熟三市建立区域粮食流通监管联合行政执法机制,并每年由三地轮流定期组织召开协作会议。 四、强化执法宣传,开展行政指导服务。制作《行政指导手册》,内容包括流通管理、收购许可、库存检查、统计制度、质量监管等与粮食有关的法规和规定。在两季粮食收购期间,及时发放《行政指导手册》和《粮食收购行政指导意见书》,督促粮食收购者履行相关义务、诚信合法经营。加大12325国家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宣传力度,发挥热线的“前哨”和“利剑”作用,做好12325热线宣传海报印制、发放和张贴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做到有举必查、查必有果,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做好行政权力库的更新维护工作,确保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利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五、履行工作职责,提升粮食监管能力。有效开展政策性粮食监督检查,每年开展4次地方储备粮食检查。适时组织面向全社会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定期进行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组织最低最高库存量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等检查。主动做好价格调控工作,建立了粮食市场信息采集和监测制度。认真落实地方粮食储备,并加强监管,有效发挥宏观调控作用。 六、创新思路方法,推进依法管粮水平。大力推进数字粮库建设,提升粮食行政监管能力。推进沙洲中心粮库数字化粮库建设,对粮食收购、烘干、出入库、储存、库区安全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不断规范粮食企业的经营行为,增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能力。加强粮食研究生工作站建设,提升库存粮食质量监管水平。依托全省首家粮食研究生工作站,研发并推广使用低温储粮智能控制系统,对库存粮食粮情进行实时监测和远程控制,有效提升了对库存粮食的保管效率和质量监管能力,也为监督检查在库粮食质量提供了实时数据和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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