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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000255/2017-00048 分        类 法律法规  
发文日期 2017-08-18
标        题 2016年度省粮食局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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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省粮食局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7-08-18 17:47 浏览次数: 字体:[ ]

016年度省粮食局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保障全省粮食供应安全,承担粮食省长负责制下有关粮食流通的具体实施工作。拟订全省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推动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粮食流通法律法规。起草地方粮食流通和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依法制定地方粮食流通有关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全省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保供。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指导全省粮食购销和产销衔接。协同有关部门落实粮食信贷资金政策,监督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负责军粮供应,指导灾区及缺粮地区所需粮食的供应。

(四)负责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拟订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品种及总体布局方案并监督实施。提出地方粮油储备及收储、动用地方储备粮油的建议。协调中央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

(五)依法开展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地方粮油储备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和全省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

(六)负责全省粮食流通的行业指导。指导行业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开展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江苏省粮食局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有:省粮食局机关本级、江苏省经贸技师学院、江苏省粮食局粮油质量监测所、江苏省粮食干部培训服务中心、江苏省军粮供应办公室。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全省粮食行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紧紧围绕打造“江苏五粮”,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力抗严重自然灾害,粮食行业运行健康。2016年,我省遭遇罕见自然灾害,给粮食收购、储存带来严重困难。全行业迎难而上,有效应对,充分体现了粮食人善打硬仗、能打胜仗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抗阴雨保收购。夏粮收购期间,受连续降雨影响,苏南等地等外麦比例较高。我们深入调研,组织国有粮食企业实施托底收购、分仓储存、分类处置。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等地制定了等外麦收购办法,市县财政支持1900万元,确保不合格粮有销路,让农民“不窝粮、不窝心”,减少农民损失5亿元。二是抗风灾保供应。6月23日,盐城遭遇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我们第一时间紧急启动军粮应急保供机制,调度安排速食品供应,保障了4500名救援官兵一日三餐,为粮食应急保供提供了成功经验。组织省粮食集团、苏南5市粮食局和省局粮油交易市场对口援助,盐城市、阜宁县组织人员帮助7000多户村民从废墟里“刨粮”,组织企业按最低收购价格收购灾民粮食4000万斤,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抗洪涝保粮库。6月底至7月初,沿江和苏南地区因连降暴雨引发洪涝,灾情最严重时,47个库点低于沿河水面,部分粮仓出现屋顶渗漏和墙体开裂,危及库存粮食6亿多斤。我们紧急召开苏南苏中防汛会议,派出5个工作组到一线指导各地抢险救灾,宜兴、溧阳等地协调武警官兵3500人,参与粮库抢险排涝,粮库成为“汪洋中未淹的孤岛”。

(二)力解仓容紧缺压力,粮食收储平稳有序。受全国高库存、高进口、高成本“三高”叠加影响,我省面临“收不进、储不下、销不出”的严重困境。全行业创新思路,攻坚克难,有力地保障了农民种粮卖得出。一是去库存力度空前。去年初全省粮食库满仓盈,夏秋两季面临收购仓容缺口,采取适当超期超量轮出地方储备粮、财政奖励最低收购价粮食拍卖出库等措施,保证了收购仓容。多数仓容紧张的市县相应进行财政配套,盐城等市还将去库存任务量化分解到各县区,苏州、无锡地方储备粮轮换价差由财政兜底,南京安排轮换补贴并列入预算,徐州落实县级财政腾仓补贴。国家粮食局时任局长任正晓认为是“非常有智慧的举措”,国务院领导批示肯定。二是抓收购有力有效。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适时启动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建立粮食收购共同担保基金,解决企业自营收购“贷款难”问题,得到国务院领导肯定。适应粮食生产组织方式变化,为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提供预约收购、烘干整理等个性化服务,全省对接种粮大户1.7万多户,帮助烘干粮食82.7亿斤。全省国有粮食企业全年收购粮食320亿斤,占社会总收购量的75%,最低价收购116亿斤,促进农民增收30亿元。三是促销售积极有为。加强省内外产销衔接,拓展南京与淮安、苏州与宿迁、无锡与徐州等苏南主销区与苏北主产区产销合作,在上海举办江苏大米推介发布会,加强与东南沿海销区省份合作,卖好江苏粮。江苏大米在上海市场占有率提高到七成。同时,与福建、黑龙江、吉林、浙江等省共同举办产销合作洽谈会,拓宽江苏粮食销路。四是保供应平稳有序。落实应急加工企业395家、应急供应企业2111家,实现城乡全覆盖。无锡早餐工程实现线上订购,南通、镇江、扬州、连云港等市积极推进应急供应、军粮供应、放心粮油、成品粮油储备、主食产业化“五位一体”融合发展。

(三)力推“粮安工程”建设,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2014年以来,我们在全面完成危仓老库改造的基础上,落实国家千亿斤仓容建设规划,启动实施百亿斤仓容建设计划,粮食收储能力显著增强。一是仓储设施建设顺利推进。编制发布《江苏省“十三五”粮食发展规划纲要》,实施百亿斤仓容建设计划,全面改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条件。争取国家军粮维修改造专项资金,加快军粮成品粮库改造和装备功能提升。加强烘干能力建设,建成烘干设施100套,全省年烘干能力达240亿斤。全省储粮安全,超额完成国家粮库安全生产标准化任务,得到国家粮食局肯定。二是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建成基于大数据应用的1210粮食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广基于物联网应用的地方智能粮库和收储可视化信息系统。以苏州、无锡、常州等市为代表的江苏粮食信息化建设模式推广到全国20多个省份。三是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推进。出台粮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意见,推广省农垦集团粮食质量可溯化模式和南通全产业链联盟、淮安大米品牌建设等经验做法。支持主产区粮食就地加工转化,全省粮油工业年生产总值和销售收入均超过2300亿元,拥有驰名商标24个、地理标志产品9个,10家企业跻身全国粮油企业百强,数量全国第一。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牧羊、正昌、金太阳油脂等企业均在海外建立研发生产基地。四是国有粮食企业活力增强。形成县级粮食购销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收纳点的经营模式,完成省政府确定的三年国企改革任务。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活力进一步增强。

(四)力抓粮食安全责任落实,依法管粮扎实推进。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为契机,全面加强制度保障和依法管粮。一是考核制度全面建立。积极推动全省各地抓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制定出台考核方案。建立省级粮食安全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履行考核牵头责任,细化考核指标,统一考核标准,查漏补缺,补好短板。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举办粮食安全市县长培训班,强化保障粮食安全意识。二是粮食法治取得进展。修订发布《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军粮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军粮供应站和军粮代供点资格认定办法》等制度,出台建设法治粮食的意见。着力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建立“三级四同”行政权力清单,实现省级层面行政权力事项“零审批”。无锡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加强粮食市场管理。三是监管执法力度加大。加强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双随机”抽查机制全面建立,企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推进,实现移动执法市县全覆盖。阜宁县粮食局、盱眙县粮食局荣获第六批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

(五)力促发展内生动力,部门形象明显提升。加大科技创新、组织创新力度,行业自身建设全面加强。一是科技兴粮进一步推进。积极引导粮食企业与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行业科技水平。推广应用水源热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能源,推广新仓型,应用“四合一”储粮新技术,推进绿色生态储粮,全省粮库机械通风、粮情测控系统、环流熏蒸技术应用率分别达到90%、70%和60%。二是人才培养平台进一步拓宽。举办新任粮食局长培训班、粮食企业CEO清华研修班,培养粮食行政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组织6批境外培训交流,开阔国际视野。推动连云港粮校升格,江南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等涉粮院校健全粮食专业结构体系,建立从本科到硕士、博士的全学历教育平台,为粮食行业长远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组织行业技能大赛和技能培训,全省技能人才队伍稳步扩大,职业素质不断提升。三是行业风气进一步转变。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反腐败,驰而不息强作风。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树立先进典型,弘扬“宁流千滴汗、不坏一粒粮”的行业精神。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主流媒体阵地作用,灵活运用新兴媒体交互作用,主动解读粮食政策,及时回应百姓诉求。成功承办世界粮食日全国主会场活动,展示了江苏粮食好形象。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内容见表格)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省粮食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9,184.5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188.32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和省财政追加省粮食局机关粮食流通现代化项目、省粮油质量监测所检测场所购置经费项目等专项拨款。其中:

(一)收入总计29,184.5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735.88万元,为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6,920.56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和省财政追加省粮油质量监测所检测场所购置经费项目等专项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1,273.28万元,为江苏省经贸技师学院等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191.03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省经贸技师学院上级补助资金增加较多。

3.事业收入1,320.00万元,为江苏省经贸技师学院等事业单位开展教育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142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江苏省经贸技师学院事业收入增加。

4.其他收入2,177.50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省粮食局机关取得的粮食流通现代化项目专项资金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1,907.76万元,增长707%。主要原因是省粮食局机关取得的粮食流通现代化项目专项资金收入。

5.年初结转和结余3,677.90万元,主要为江苏省经贸技师学院等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项目资金。

(二)支出总计29,184.56万元。包括:

1.教育(类)支出9,675.75万元,主要用于江苏省经贸技师学院相应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4.88万元,减少0.5%,基本持平。

2.科学技术(类)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省粮食局科技奖励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2.55万元,主要用于江苏省粮食局机关等单位行政退休人员相应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43万元,增长0.5%,基本持平。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江苏省粮食局机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与上年一致。

5.农林水(类)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江苏省粮食局机关有关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00万元,减少77%。主要原因是省财政有关项目拨款减少。

6.住房保障(类)支出710.56万元,主要用于江苏省粮食局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86.35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依据政策调整各单位增加相应支出。

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8,582.06万元,主要用于江苏省粮食局部门相关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536.22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省财政追加有关项目支出。

8.其他(类)支出113.47万元,主要用于江苏省粮食局部门有关物业管理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万元,减少2.5%。主要原因是是省财政有关项目拨款减少。

9.结余分配36.51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江苏省经贸技师学院等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减少242.01万元,减少87%。主要原因是江苏省经贸技师学院非财政补助结余减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8,978.66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江苏省经贸技师学院等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省粮食局本年收入合计25,506.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35.88万元,占81.3%;上级补助收入1,273.28万元,占4.99%;事业收入1,320.00万元,占5.18%;其他收入2,177.50万元,占8.5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粮食局本年支出合计20,16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48.78万元,占54.28%;项目支出9,220.62万元,占45.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粮食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2,598.2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177.8万元,增长46.57%。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和省财政追加省粮油质量监测所检测场所购置经费项目等专项拨款。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省粮食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7,356.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0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96.83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和省财政追加省粮油质量监测所检测场所购置经费项目等专项拨款。

省粮食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820.96万元,支出决算为17,35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和省财政追加省粮油质量监测所检测场所购置经费项目等专项拨款。其中:

(一)教育(类)

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2.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余资金。

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4.7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余资金及本年度财政追加有关资金。

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为8460.91万元,支出决算为7,59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项目结转下年。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省财政追加科技奖励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956.79万元,支出决算为96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策性调整财政追加经费。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食品安全专项经费。

(五)农林水支出(类)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77.84万元,支出决算为37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关人员支出增加。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11.14万元,支出决算为31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关人员支出增加。

(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

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89.42万元,支出决算为189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支出增加。

粮油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298万元,支出决算为116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项目结转下年。

粮油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94.9万元,支出决算为19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支出增加。

粮油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6.67万元,支出决算为21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和本年度人员支出增加。

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92万元,支出决算为2,91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省粮油质量监测所检测场所购置支出。

(八)其他支出(类)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2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和本年度财政追加有关项目支出。。

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2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追加有关出国(境)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粮食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56.8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299.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357.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省粮食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88.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76.36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省财政追加人员支出和有关项目支出。省粮食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820.96万元,支出决算为 17,28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追加人员支出和有关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粮食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0,656.8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299.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357.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省粮食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5.2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6.1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9.8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0.42%;公务接待费支出57.7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3.4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45.27万元,完成预算的91%,比上年决算减少23.45万元,主要原因为部门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4个,累计8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9.8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69.89万元,完成预算的79%,比上年决算减少43.90万元,主要原因为部门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

3.公务接待费57.76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7.76万元,完成预算的50%,比上年决算减少13.44万元,主要原因为部门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国家和外省市有关部门来人等,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414批次,3984人次。主要为接待国家和外省市有关部门来人等。

省粮食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81.63万元,完成预算的68%,比上年决算增加3.78万元,主要原因为当年度应急突发会议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贯彻厉行节约控制相应费用。2016年度全年召开会议53个,参加会议4126人次。主要为召开全省粮食工作会议、夏秋两季收购工作会议、各市粮食局局长座谈会等。

省粮食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81.13万元,完成预算的82%,比上年决算增加25.9万元,主要原因为部门强化培训工作,相应费用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部门贯彻厉行节约控制相应费用。2016年度全年组织培训99个,组织培训2866人次。主要为培训为全省新任市县粮食局长和粮食业务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粮食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32.25万元,本年收入决算35.96万元,本年支出决算68.2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68.21万元,主要是用于省粮食局机关物业管理费等项目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2.65万元,比上年减少6.75万元,降低2.33%。主要原因是省粮食局严控一般性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84.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6.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85.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52.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3098.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71.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反映部门举办的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教育(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反映部门举办的技工学校支出。

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反映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的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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